以小见大: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(免费章)(3 / 6)

魏忠贤先是将入京跑动的吴君实等六人捉拿在手。

口供证据拿足以后,在天启六年闰六月,魏忠贤这才正式上奏吴养春前述等事。

天启大怒,下令其余案犯:“著锦衣卫差的当官旗前去,与同抚按提拏,扭解来京,一并究问。”

天启六年七月

吴养春等一干要犯,在锦衣卫千户王莅民所率缇骑的押送下抵达京师。

然而刚到京师,他便跟着王莅民,将数万两送到了掌锦衣卫事的左都督田尔耕手上。

有用吗?

没有用的,这个案子已经不仅仅是钱的事情了。

冯铨保不住你,田尔耕当然也保不住你!

天启六年九月

很快,三木之下,何求不得?

吴养春坐赃银六十余万两,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,其山场木植银三十余万两。

总计103.6万两,开抢!

天启六年十二月

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奉命前往歙县追赃。

这家伙可了不得,出个差事,拖家带口三十余号人一起过去。

到了发现吴养春的家业已然衰落了。

吴守礼死后分五支,而吴养春之父下来又分了多支。

吴养春本人的家业,离这所谓的一百万两赃款,实在是差之甚远。

问题不大。

吴养春不够,还有吴氏宗族。

吴氏宗族不够,还有整个歙县的人家嘛。

但是,我们是做官的,要文明一点,不能那么没手段。

于是吕下问,将吴养春那号称价值三十万两的土地拍卖,强令当地富户购买。

当然,他自己也要多少赚一点。

赚多少呢?不多,只是稍加两万两而已~

(这里也是明末贪污的一个参照物,是贪,但还真没贪太多。十五分之一,有点低了。)

其中一位商人吴献吉被摊购价值一万余两白银的黄山山地,无力承购,被迫逃亡。

这一逃,那就逃出事来了。

天启七年二月三十日

钦差捕快及两名捕丁前往吴献吉在岩寺镇的亲戚家“追赃”,家中无人。

但你吕大人要赚钱,我们捕快就不用赚钱吗?

于是又破门而入与案无关的邻居家敲诈,独居妇人高声呼救,附近百姓闻讯赶来,乘势打死捕丁。

芜湖~要民变咯~

当天就有人在大街上到处张贴“逐部安民”四个字。(我怀疑是商人士绅开始发力了)

天启七年三月一日

第二天,当时的歙县县令倪元珙(倪元璐堂兄)拿着揭帖去见吕下问,劝说:“可悯众怒难犯,宜思善策以弥变”。

吕下问不听,结果当天夜里就有百姓前来围堵县衙,吕下问狼狈逃跑。

愤怒的百姓打烂了县衙,将他的官印和敕书全部砸烂。

天启七年四月初二

消息传回京城,很快,吕下问削籍回乡。

魏忠贤派出了他的忠诚部下,大理寺寺正许志吉前往拿脏。

许志吉何许人也?

万历时故大学士许国之孙,以祖荫而为中书舍人,不走进士途径,升任大理寺正。

这就是魏忠贤为何能起势如此快的原因之一。

只要投靠,不问好坏、不问出身,官是大大的有。

更关键的是,许志吉也是本地徽商出身,也是豪强大户。

下去之后,什么狗屁民变,是一点声儿都不响。

直接将吴氏宗族按在地板上摩擦。

当然,贪污受贿也是免不了的,毕竟都投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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