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听着!我们……我们马上就要打下青城了!哈哈!”
“到时候,大汗就是这草原上唯一的汗!唯一的!”
贵英恰的眼神在火光下显得有些狂热,他像是说给太松听,又像是说给自己听。
“这天下,到时候就是三分之势!大汗是刘备,那女真是曹操,至于南边那个汉家皇帝,不过是江东鼠辈!”
“而我!我贵英恰!”他挺起胸膛,重重地拍了拍,“我就是大汗的常山赵子龙!我要为大汗,在青城里杀个七进七出!”
太松撇了撇嘴,对贵英恰这些话早已失去了兴趣。
在她看来,她的丈夫,就是哥哥帐下最勇猛的狗。
反正只要是狗,都没啥区别。
死了这条,还有下一条。
“呕——”
话音未落,一股秽物猛地从贵英恰嘴里喷涌而出,溅洒在华美的地毯上,酸臭味瞬间弥漫开来。
太松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着脚后退,捏着鼻子,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嫌恶。
她看都懒得看贵英恰一眼,直接用靴尖踢了踢吓得僵住的那名小厮,呵斥道:
“还愣着干什么?把他拖到床上去!”
“是,是!”
巴特尔连忙跑了过去,使出吃奶的力气,才将烂醉如泥的贵英恰拖到了床铺上。
太松指着地上的污秽,又对巴特尔道:“打扫干净再走。”
说罢,她将手上那根啃得七七八八的羊腿,随意扔到了巴特尔的脚边。
“这条羊腿,赏你了。”
巴特尔顾不得擦脸上的血污,扑通一声跪下,重重地磕了个头,感激涕零地将那根骨头捡起来,揣进怀里:“多谢固伦!多谢固伦!”
他手脚麻利地将地面清理干净,便躬着身子退出了帐篷。
床上,贵英恰发出了沉重的鼾声,他翻了个身,含糊不清地嘟囔着:“水……我要喝水……”
“知道了!知道了!吵死了!”
太松不耐烦地应着,转身从架子上取下一个皮水囊,走到床边,看也不看,就那么直接丢在了贵英恰的身上。
她转身坐到梳妆台的铜镜前,在今日送回的几件首饰里挑挑拣拣。
但小部落又那里会有什么好货呢?
没多久太松便失了兴趣,转身来到床边,重重一躺。
很快便响起了如雷的鼾声。
帐篷内,一时间只剩下火盆里煤炭燃烧时发出的轻微噼啪声。
不知过了多久,黑暗中,贵英恰缓缓睁开了双眼。
那双眼睛里,分明没有半分醉意。
他静静地看着帐顶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宴席上的喧嚣,那些部落首领们或真心或假意的吹捧,林丹汗志得意满的笑容,还有自己妻子那毫不掩饰的骄横。
他贵英恰,身为部落首领,娶了大汗的妹妹,却依旧住着“次一等”的帐篷,用着“次一等”的器物,连自己的妻子都看不起自己。
凭什么?
凭什么他就要屈居人下?
黑暗中,他的拳头缓缓攥紧,指甲深深地嵌进了掌心。
他想起了那些与他往来的汉人商贾,他们总是摇头晃脑地念着一些他听不懂却觉得很有道理的话。
其中一句话,自从他弄懂了意思,就再也忘却不了了。
——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
这句话就如同草原上的野火,在他的心中疯狂滋生。
许久,他才重新闭上眼睛,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,这一次,是真的沉沉睡去了。
……
当巴特尔躬着身子,像一道影子般溜回自己的帐